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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珺容东财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变更的公告   2026-06-10

尊敬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的[珺容东财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的要求,已与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已签署《关于基金合同运作指引整改的协商函(2026)》(以下简称“协商函”)。

为使产品继续合规有序地运作,根据协商函内容本基金进行变更,其中“私募基金的投资”章节及“越权交易”章节变更具体条款如下:

增加“私募基金的投资”章节及“越权交易”章节,关于基金的投资限制内容:

本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托管人仅以账面财务数据为准,进行事后监控,管理人按穿透原则进行防控:

1.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总值占基金财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20%;

2.除银行活期存款、国债、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开募集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协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外,本基金投资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基金财产净值的25%(按买入成本与市值孰低法计算);

3.本基金开展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质押或者接受质押单一债券的集中度适用投资限制中投资债券集中度的规定,与单一对手方开展质押式协议逆回购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财产净值的10%;


此外,本基金其他变更条款(即协商函中约定的第(二)款至第(六)款)请参见协商函。

上述变更自2026年【6】月【17】日起开始生效。每周一、周三、周五(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固定开放日,若投资者不同意上述变更,可于生效日前任一固定开放日提出赎回申请。

我司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特此进行公告。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icon_pdf.gif关于基金合同运作指引整改的协商函(珺容东财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