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需满足持有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投资者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应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备注:
1、投资者提供以下材料时需配合提供《合格投资者承诺书》及其他认申购资料。
2、投资者若需要追加申购或认申购其他基金产品的,应按要求提交合格投资者证明文件。合格投资者证明文件的时效为2年。
一、自然人投资人:
1.金融资产证明: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交易系统查询结果;
相应机构(银行、证券营业部等)出具的对账单、流水结算单等证明文件
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私募基金——机构出具的认购/申购确认函
保险资产——保险单现金价值总额的证明文件(保险公司)
黄金资产——纸黄金证明文件(银行出具)
其他理财产品-银行、信托公司、资管公司等出具的资产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时效须在最近20个工作日内
要求:
1、以上资料任选,合计金额达到300万
2、夫妻双方财产可以合计,需要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和配偶同意认购声明文件
3、如提供以上范围以外的其他证明文件,单独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2.收入证明(年均不低于50万元):
纳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工作流水单证明——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银行卡(活期存折)入账单
收入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模板)
※以上资料时效须在最近20个工作日内
要求:
1、以上资料任选,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如提供以上范围以外的其他证明文件,单独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二、机构投资人:
净资产证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要求净资产达到1000万,加盖公章。
三、金融机构及产品投资者:
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依据相关法规判定为专业投资者,且为合格投资者,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