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鉴于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政服务机构(即注册登记机构,下同)的私募基金,自2025年6月23日起,资金清算专用账户发生变更。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我司担任管理人的,且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托管人及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政服务机构的私募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变更进行如下说明:
1、基金合同约定的资金清算专用账户变更为行政服务机构提供的更新后的资金清算专用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以附件《注册登记机构资金清算专用账户信息说明函》为准)。特别说明: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账户)的变更,投资者认/申购款的划款账户维持不变。
2、由于资金清算专用账户不直接面向投资者,为了减少因账户信息变更导致的合同更新,同时也为避免投资者混淆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账户)与资金清算专用账户从而导致投资者资金打错账户等情况,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不再展示具体的资金清算专用账户信息,即删除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资金清算专用账户的具体信息(包括开户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大额支付号)。
上述变更事项,不改变基金的清算交收规则等基金运作情况,也不会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造成任何变化或影响。
对于使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116810187000001715)账户作为资金清算专用账户的产品,不在本次变更范围内。
特此公告。
附:行政服务机构出具的《注册登记机构资金清算专用账户信息说明函》
管理人:【上海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